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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投6.8亿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
时间:2008-05-12  

  据市财政局5月9日提供的消息,全市今年将整合、设置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4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,预计总投入为6.8亿元。其中,市财政安排配套资金近3亿元。目前,这项工作已经开始,市、镇投入资金正在逐步到位。

  专项资金分四档补助

 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,办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点,建设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,可以较好解决市民“看病难”问题,降低市民的医疗费用支出。

  今年,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.91亿元,根据镇街综合实力不同,分为“一、二、三、四”4个档次,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“初始投入”和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”进行补助。补助的比例分别为30%、40%、50%、60%。其中初始经费补助2.45亿元,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补助0.46亿元。

  记者注意到,补助的档次大体是按照镇街的发达程度依次划分的,其中长安等6个镇街为30%的补助比例;沙田、谢岗等10个欠发达镇的补助比例为60%。按照34个镇、街道(含松山湖、虎门港管委会)计算,每个镇街平均获得市财政补助858.54万元。

  每个受补助站点获补77.63万元

  纳入计划的376个受补助站点,包含了全市的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4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。据测算,平均每个站点可获得市财政补助77.63万元。补助方法具体为:

  装修补助。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初始投入的装修(含购置办公家具),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0㎡、社区服务站250㎡-500㎡,每平方米1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。

  设备补助。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初始设备购置给予补助,根据实际情况,对于新购置医疗设备支出在90万元限额内的,据实补助。医疗设备实行政府采购。

  启动补助。对每个服务中心(站)给予一次性启动经费补助20万元。

  经常性补助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根据社区服务人口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开展健康教育、预防、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,给予经常性项目补助。其中包括“为户籍人口建立健康档案”、“进行健康指导”、“计划免疫预防接种”、“人员经费定额”等内容。(记者 尚志岑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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