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到報警后,深圳交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勘察。行人李某平已經無生命特征,而更讓人疑惑的是現場民警發(fā)現該肇事車輛停在距離事故現場北側約160米處輔道內,車輛處于啟動狀態(tài),但卻未發(fā)現駕駛員在場。